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正式成立,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名额及岗位详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发布公告
五、招聘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山西人才网(https://www.sjrc.com.cn/)、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晋开国运”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1)二代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5)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7)相关资格证书;(8)《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
时间:2024年10月12日9:00至2024年10月20日18:00
(三)改报岗位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按照招聘岗位,笔试试卷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成绩在报名平台查询。
资格复审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在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公布。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公布。
体检通知待笔试面试通过后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发布公告。
2.考察:主要对意向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七)转正考核
六、其他事项
(二)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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